
2026年9月2日,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363,证券简称:傲农生物)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公告等材料,受损投资者可以向虚假陈述行为人傲农生物等索赔,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4年6月17日至2026年4月22日期间买入傲农生物股票,并且在2026年4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傲农生物虚假陈述拟受罚

2026年4月22日晚,傲农生物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62026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6年9月2日,傲农生物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证监处罚字〔2026〕402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经查明,你们涉嫌违法事实如下:
一、傲农生物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2024年6月17日,傲农生物披露新增诉讼、仲裁55笔,其中27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涉及金额共11,717.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3.29%;2024年7月10日,傲农生物披露新增诉讼、仲裁50笔,其中38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涉及金额共29,566.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8.76%;2024年7月29日,傲农生物披露新增诉讼、仲裁52笔,其中34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涉及金额共20,902.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41.54%;2024年11月12日,傲农生物披露新增诉讼、仲裁91笔,其中59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涉及金额共11,462.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2.78%;2025年2月7日,傲农生物披露新增诉讼、仲裁71笔,其中49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涉及金额共16,871.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3.53%。
二、傲农生物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4年12月27日起,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发展)、厦门谷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德供应链)及湖北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农发)能够对傲农生物施加重大影响;2025年1月23日起,陈明艺担任傲农生物董事,其父陈德生2024年5月6日至今担任福建傲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食品)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四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号)第三条第四项、第四条第五项规定,陈德生是傲农生物的关联自然人,泉州发展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湖北农发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谷德供应链全资子公司江西益昕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益昕葆)及傲农食品是傲农生物的关联法人。2025年1月1日至3月26日,傲农生物及其子公司与江西益昕葆、傲农食品发生销售交易1,568.94万元,与湖北农发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泉州发展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傲农食品、江西益昕葆发生采购交易14,477.65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合计16,046.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1.89%,公司迟至2025年3月28日才披露其中部分关联交易。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当事人存在认错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福建证监局拟决定:一、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五十万元罚款;二、对吴有林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四十万元罚款;三、对彭江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零五万元罚款;四、对苏明城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五、对杨州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律师观点💡
刘国华律师表示,目前投资者维权在法律法规上也有了新变化。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公布并于1月22日正式实施,该规定第二条为:原告提起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以下证据或者证明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证明原告身份的相关文件;(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相关证据;(三)原告因虚假陈述进行交易的凭证及投资损失等相关证据。人民法院不得仅以虚假陈述未经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的认定为由裁定不予受理。这意味着取消了人民法院受理虚假陈述案件前置程序,投资者无需等到正式行政处罚出台即可提起诉讼索赔。
故傲农生物虽未收到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但并不影响投资者的索赔权利。根据公司相关公告及新司法解释规定等材料,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4年6月17日至2026年4月22日期间买入傲农生物股票,并且在2026年4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投资者

参加索赔应当准备的材料
为维护广大因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刘国华律师向曾经购买过该股票并遭受虚假陈述损害的投资者征集诉讼委托,代理投资者索赔。投资者欲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前期应当准备的材料包括: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证明、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股票打印至卖光之日或至今),律师将为投资者免费审核资料,如符合条件,将提供下一步的资料。
咨询电话:020-28163188(刘国华律师、张曼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