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8月1日,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831,证券简称:ST派瑞)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公告等材料,受损投资者可以向虚假陈述行为人ST派瑞等索赔,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12月26日期间买入ST派瑞股票,并且在2025年12月2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ST派瑞虚假陈述被处罚

ST派瑞公告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92025016号)。
2026年7月31日,ST派瑞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4号)。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经查明,派瑞股份、刘强、白杰、郭伟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派瑞股份为平滑公司业绩,通过篡改商品验收单据的方式延迟确认销售收入,导致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收入22,715,044.25元、虚减利润总额17,117,330.37元,分别占当期报告披露金额的11.84%和26.18%;2025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2,715,044.25元、虚增利润总额17,117,330.37元,分别占当期报告披露金额的26.87%和50.02%。公司时任董事长刘强,知悉销售收入延迟确认的情形,放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白杰和时任财务总监郭伟策划并组织实施了销售收入延迟确认行为,在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并考虑配合调查、认错认罚等情节,山西证监局决定:一、对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二、对刘强给予警告,处以220万元罚款;三、对白杰、郭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律师观点💡
刘国华律师表示,ST派瑞多次实施虚假陈述行为数次被罚,造成了投资者惨重损失,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根据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公告及新司法解释规定等材料,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12月26日期间买入ST派瑞股票,并且在2025年12月2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投资者参加索赔应当准备的材料
为维护广大因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刘国华律师向曾经购买过该股票并遭受虚假陈述损害的投资者征集诉讼委托,代理投资者索赔。投资者欲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前期应当准备的材料包括: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证明、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股票打印至卖光之日或至今),律师将为投资者免费审核资料,如符合条件,将提供下一步的资料。
咨询电话:020-28163188(刘国华律师、张曼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