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3日晚,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444,证券简称:双杰电气)发布《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客户合作相关情况说明的公告》。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及相关公告等材料,受损投资者可以向虚假陈述行为人双杰电气等索赔,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7月13日期间买入该股票,且在2026年7月14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双杰电气遭国网双重停标处罚四年预减营收合计超12亿元

2026年7月13日晚,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444,证券简称:双杰电气)发布《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客户合作相关情况说明的公告》。
公告显示:“一、相关情况说明。2026年3月1日,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其控股子公司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变压器”)因违规行为于2025年12月18日被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全品类暂停中标三年。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国家电网总部决定自2026年3月1日起对无锡变压器全部采购品类做出扩大处理决定,并在国家电网系统内执行,处理结束日期为2029年2月28日。近日,公司自主查询得知,由于公司部分品类产品抽检质量不合格,于2026年5月1日被国家电网山东公司全部品类暂停中标一年。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国家电网总部决定自2026年6月1日起对公司全部采购品类做出扩大处理决定,并在国家电网系统内执行,处理结束日期为2027年5月31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双杰电气2025年度来自于国家电网的营业收入为47,669.5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86%;无锡变压器2025年度来自于国家电网的营业收入28,463.2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89%。公司基于近几年来国家电网相关订单滚动执行及收入确认等情况,预计订单转化率为第一年执行50%,第二年执行45%,第三年执行5%。根据国家电网相关惯例,所有存量已中标未执行订单不受影响,可按原计划正常推进履约交付,不存在无法执行的情况。在考虑产能利用率的基础上经审慎测算评估,双杰电气和无锡变压器预计因无法承接新的国家电网业务在2026年-2029年度整体预计可能减少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21,681.42万元、42,964.60万元、38,761.06万元、18,938.05万元。”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律师观点💡:
刘国华律师表示,目前投资者维权在法律法规上也有了新变化。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公布并于1月22日正式实施,该规定第二条为:原告提起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以下证据或者证明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证明原告身份的相关文件;(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相关证据;(三)原告因虚假陈述进行交易的凭证及投资损失等相关证据。人民法院不得仅以虚假陈述未经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的认定为由裁定不予受理。这意味着取消了人民法院受理虚假陈述案件前置程序,投资者无需等到正式行政处罚出台即可提起诉讼索赔。
故双杰电气虽未受到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但并不影响投资者的索赔权利。根据公司相关公告及新司法解释规定等材料,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6年3月1日到2026年7月13日买入该股票,且在2026年7月14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投资者参加索赔应当准备的材料
为维护广大因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刘国华律师向曾经购买过该股票并遭受虚假陈述损害的投资者征集诉讼委托,代理投资者索赔。投资者欲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前期应当准备的材料包括: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证明、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股票打印至卖光之日或至今),律师将为投资者免费审核资料,如符合条件,将提供下一步的资料。
咨询电话:020-28163188(刘国华律师、张曼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