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30日,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黑芝麻,代码:000716)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公告等材料,受损投资者可以向虚假陈述行为人黑芝麻等索赔,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4日期间买入黑芝麻股票,并且在2026年4月2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黑芝麻虚假陈述拟受罚
2026年4月25日,黑芝麻公告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韦清文先生(任职时间:2004年10月—2024年8月)于2026年4月24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72026006号、证监立案字0272026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韦清文立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2026年5月30日,黑芝麻公告公司及韦清文等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桂处罚字〔2026〕1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相关情况公告如下: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年,黑芝麻的子公司广西南方食养工厂有限公司(2023年12月更名为南方黑芝麻(广西)健康粮仓工厂有限公司)通过预付第三方公司账款等方式转出资金,部分款项最终被黑芝麻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18,592.6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1%,黑芝麻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3年,黑芝麻累计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8,592.64万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8%。2023年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2,844.81万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0%。黑芝麻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构成重大遗漏。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关联方已归还前述全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本金。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整改等情况,广西证监局拟决定:一、对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二、对韦清文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360万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40万元。三、对李维昌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四、对李文全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五、对周淼怀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刘国华律师表示,目前投资者维权在法律法规上也有了新变化。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公布并于1月22日正式实施,该规定第二条为:原告提起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以下证据或者证明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证明原告身份的相关文件;(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相关证据;(三)原告因虚假陈述进行交易的凭证及投资损失等相关证据。人民法院不得仅以虚假陈述未经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的认定为由裁定不予受理。这意味着取消了人民法院受理虚假陈述案件前置程序,投资者无需等到正式行政处罚出台即可提起诉讼索赔。
故黑芝麻虽未收到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但并不影响投资者的索赔权利。根据公司相关公告及新司法解释规定等材料,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4日期间买入黑芝麻股票,并且在2026年4月2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投资者参加索赔应当准备的材料
为维护广大因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刘国华律师向曾经购买过该股票并遭受虚假陈述损害的投资者征集诉讼委托,代理投资者索赔。投资者欲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前期应当准备的材料包括: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证明、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股票打印至卖光之日或至今),律师将为投资者免费审核资料,如符合条件,将提供下一步的资料。
咨询电话:020-28163188(刘国华律师、张曼迪律师)